你覺得自己需要領取紓困金嗎?
隨著各個產業的紓困金標準越放越寬,我卻越想越覺得哪裡怪怪的。以我自己所處的藝文產業為例,在第一階段,政府設定了加入工會就可以領三萬元的紓困條件,比較心態之下,對沒有加入職業工會的人來說,當然會覺得自己是不被重視的弱勢。實際上,對於表演工作、自由接案者來說,加入工會和收入本來就沒有絕對關係,自然也不該作為「需要」紓困金的標準
領取紓困金的標準在哪?
事情發生後才訂定標準永遠都存在著射箭畫靶的爭議。如果社福制度「長期」對低收入戶有更完善的標準、補助,當疫情、災害來臨時,落入低收入戶的人自然可以得到補助。
而沒有落入低收入戶的人,或許他的收入減少,但仍可應付日常開支,又或者他已經有足夠的資產面對這樣的災害風險,都不該動用國家、全民資源「紓困」,都說救急不救窮,更何況是救不窮。
紓困金能解決問題嗎?
最重要的是,我覺得紓困金的發放,根本解決不了實際面的經濟問題。許多產業、人才需要的是「轉型」而不是紓困。一次性的現金發放最省事,也最沒效率。
在疫情爆發之前,我們或許還是很習慣傳統的消費型態。疫情爆發後,開始更多人選擇線上支付;開始意識到,有些工作、有些meeting可能根本不用去公司還更有效率;電商產業的服務範圍、品項擴大了;網路教學讓一個好的老師可以同時授課給數百甚至更多學生;許多歌手辦起網路演唱會、線上同步練團…
這些都不是今是播種明日收割的事
在疫情有效控制的前提下,我們如果能花更多心思去思考各個產業的轉型,而不是想著怎麼「瓜分」自己繳納的稅金,我想台灣才會真正的進步吧
願我們都能成為那個,不需要紓困金的人